(二)發展黨員工作
【工作依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等黨内法規。
【總要求及工作原則】
1.總要求
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
2.工作原則
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标準,始終把政治标準放在首位;堅持慎重發展、均衡發展,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堅持入黨自願原則和個别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程序及要求】
1.申請入黨
1.1條件。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産黨。
1.2遞交入黨申請書。入黨申請人應當向工作、學習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沒有工作、學習單位或工作、學習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向居住地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流動人員還可以向單位所在地黨組織或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也可以向流動黨員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
1.3派人談話。黨支部接到入黨申請書後,應當在一個月内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了解基本情況。
2.入黨積極分子的确定和培養考察
2.1确定入黨積極分子。在入黨申請人中确定入黨積極分子,應當采取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産生人選,由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黨員大會,下同)研究決定,并報上級黨委備案。
2.2指定培養聯系人。黨組織應當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
培養聯系人的主要任務是:①向入黨積極分子介紹黨的基本知識;②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和家庭情況等,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引導入黨積極分子端正入黨動機;③及時向黨支部彙報入黨積極分子情況;④向黨支部提出能否将入黨積極分子列為發展對象的意見。
2.3培養的主要方法。黨組織應當采取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内有關活動,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集中培訓等方法,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黨的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黨的優良傳統、作風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綱領、宗旨、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确立為共産主義事業奮鬥終身的信念。
2.4認真進行考察。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基層黨委每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作一次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改進措施。
2.5入黨積極分子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發生變動,應當及時報告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當及時将培養教育等有關材料轉交現單位(居住地)黨組織。現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當對有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接續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培養教育時間可連續計算。
3.發展對象的确定和考察
3.1确定發展對象。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黨員和群衆意見的基礎上,支部委員會讨論同意并報上級黨委備案後,可列為發展對象。
3.2指定入黨介紹人。發展對象應當有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複黨員權利的黨員,不能作入黨介紹人。
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①向發展對象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②認真了解發展對象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道德品質、工作經曆、現實表現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彙報;③指導發展對象填寫《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④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發展對象的情況;⑤發展對象批準為預備黨員後,繼續對其進行教育幫助。
3.3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貫表現。審查情況應當形成結論性材料。凡是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政治審查的主要内容是: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态度;政治曆史和在重大政治鬥争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
政治審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在聽取本人介紹和查閱有關材料後,情況清楚的可不函調或外調。對流動人員中的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時,還應當征求其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層黨組織的意見。
3.4進行短期集中培訓。基層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個學時)。培訓時主要學習黨章、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關于黨内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中央組織部組織編寫的《入黨教材》等。未經培訓的,除個别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
4.預備黨員的接收
4.1黨支部審查。支部委員會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讨論認為合格後,報具有審批權限的基層黨委預審。
4.2基層黨委預審。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審查,根據需要聽取執紀執法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并向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發放《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
4.3支部大會讨論。 經基層黨委預審合格的發展對象,由支部委員會提交支部大會讨論。召開讨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有表決權的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半數。
支部大會讨論的主要程序是:①發展對象彙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曆、家庭和主要社會關系情況,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②入黨介紹人介紹發展對象有關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③支部委員會報告對發展對象的審查情況。④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讨論,并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内。支部大會讨論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必須逐個讨論和表決。
4.4形成支部大會決議。黨支部應當及時将支部大會決議寫入《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連同本人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培養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報上級黨委審批。支部大會決議主要包括:發展對象的主要表現;應到會和實際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人數;表決結果;通過決議的日期;支部書記簽名。
4.5明确審批主體。 預備黨員必須由黨委(工委,下同)審批。鄉鎮(街道)黨委所屬的基層黨委,不能審批預備黨員,但應當對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進行審議。黨總支不能審批預備黨員,但應當對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進行審議。除另有規定外,臨時黨組織不能接收、審批預備黨員。黨組不能審批預備黨員。
4.6上級黨委集體讨論和表決。①黨委審批前,應當指派黨委委員或組織員同發展對象談話,作進一步的了解,并幫助發展對象提高對黨的認識。談話人應當将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上,并向黨委彙報。②黨委主要審議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發展對象符合黨員條件、入黨手續完備的,批準其為預備黨員。黨委審批意見寫入《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注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并通知報批的黨支部。③黨支部應當及時通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對未被批準入黨的,應當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④黨委會審批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應當逐個審議和表決。⑤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内審批,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如遇特殊情況可适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
4.7追認共産黨員。對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為黨和人民利益英勇獻身,事迹突出,在一定範圍内有較大影響,生前一貫表現良好并曾向黨組織提出過入黨要求的人員,可以追認為黨員。追認黨員必須嚴格掌握,由所在單位黨組織讨論決定後,經上級黨委審查,報省一級黨委批準。
5.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5.1納入黨組織管理。黨組織應當及時将上級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對預備黨員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
5.2開展入黨宣誓。預備黨員必須面向黨旗進行入黨宣誓。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黨總支)組織進行。
5.3繼續加強教育和考察。黨組織應當通過黨的組織生活、聽取本人彙報、個别談心、集中培訓、實踐鍛煉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
5.4及時讨論預備黨員轉正。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支部應當及時讨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①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為正式黨員。②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③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④預備黨員違反黨紀,情節較輕,尚可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延長預備期;情節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⑤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應當經支部大會讨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
預備期未滿的預備黨員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發生變動,應當及時報告原所在黨組織。原所在黨組織應當及時将對其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情況,認真負責地介紹給接收預備黨員的黨組織。
5.5嚴格預備黨員轉正手續。①本人向黨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②黨小組提出意見。③黨支部征求黨員和群衆的意見。④支部委員會審查。⑤支部大會讨論、表決通過。⑥報上級黨委審批。讨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大會,對到會人數、贊成人數等要求與讨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相同。
5.6上級黨委審批。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内審批。審批結果應當及時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應當同本人談話,并将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5.7嚴格審查。黨組織應當對轉入的預備黨員的入黨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無法認定的預備黨員,報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批準,不予承認。基層黨組織對轉入的預備黨員,在其預備期滿時,如認為有必要,可推遲讨論其轉正問題,推遲時間不超過六個月。
5.8歸檔管理。預備黨員轉正後,黨支部應當及時将其《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轉正申請書和培養教育考察材料,交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