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8年清明節放假通知

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現将學校2008年清明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共3天。

2、其中,4月4日(清明節)為法定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3、4月5日至6日,正常有課的教師按照課程安排自行補課。

4、節假日期間,各單位要加強值班,認真做好防火、安全保衛等各項工作。

學校辦公室

二OO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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